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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教授应邀参加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并在“守护未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分论坛做主题发言

发布日期:2019-05-29   点击量:

我们认识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需要多方参与、综合施策,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必须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加强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应当全球携手共治。”12月4日,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举行“守护未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分论坛,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在论坛上发出上述呼吁。

当天,与会嘉宾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立法和政策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共治”两个话题展开讨论,在近3个小时的轮流发言中,“立法保护”“合作”“企业责任”成为嘉宾口中的高频词。

联合国秘书长反对暴力侵害儿童特别代表玛尔塔·桑托斯·派斯认为,立法在防止和打击网络性侵害与网络性剥削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她说:“我们面临的一项严峻挑战在于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而立法往往未能跟上前者的步伐。罪犯将技术革新用于犯罪的速度极快,立法者也应当迅速作出回应。”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表明,目前中国青少年网民已有1.7亿人,8岁以前第一次接触互联网的未成年人超过五成。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看来,当前,互联网已经介入到未成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未成年人在互联网环境中受侵害的危险也与日俱增,因此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律问题。中国的司法机关对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给予了充分关注和较为全面的规制,尤其是运用刑事法律打击各种犯罪,对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利明则认为,迄今为止,我国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立法还显得有些滞后,虽然已经发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但专门针对保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立法还有所缺失。“强化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保护,必须立法先行。 ”

今年1月,国家网信办公开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在本次论坛上,多位嘉宾在发言中表达了对此次立法条例出台的期待。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第20条,特别强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经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沉迷予以干预”。他说,“不能以‘为你好’为理由,侵害未成年人的权益。”

此外,公开征求意见稿第5条提到,要求国家、社会、学校要帮助和指导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学习网络知识,提高网络素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使用网络,预防和纠正、矫正未成年人不当的网络行为。“这是一个体制上的变化,由过去的政府主导到综合体制治理的变化。这也是在场诸多嘉宾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共识。”申卫星称。

从事儿童保护工作近20年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主任佟丽华把家庭放在儿童网络权益保护中最重要的位置。父母和孩子有效的沟通能够避免孩子受到网络的伤害。

佟丽华认为,在“立法先行”的共识下,法律政策的落实成为第二道关卡。专业的社会组织可以开展很多倡导工作和专题研究,如让父母、教育者、社会更懂得如何帮助孩子应对互联网,让政策制定更加专业、更有效果。

佟丽华指出,互联网企业应该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不仅要给孩子提供健康的上网环境和产品,还要对儿童在网上受到伤害的各种投诉作出及时反应。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马化腾提出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保护体系建设”的议案,呼吁全社会共同构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同心圆”。

腾讯公司副总裁陈菊红表示,与有关部门合作,让腾讯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取得“更高效”的成果。腾讯带着网络安全课,走进北京、贵州等14个省市的20余所学校;在手机qq新闻中,设置了专门供儿童使用的新闻插件;推出“腾讯游戏成长守护平台”……

“中国在推进儿童网络保护工作方面将取得长足发展,其积极影响也必将辐射到中国之外。希望到那时回首,我们将意识到,今天的论坛是儿童网络保护事业的一个里程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副执行主任法图玛塔·恩达耶说。(原标题: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应全球携手共治)

(本文转载自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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