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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大互联网司法前沿论坛第1期”顺利召开,专家热议“互联网公益诉讼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发布日期:2021-01-04   点击量:

2020年12月22日下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社科大互联网司法前沿论坛第1期、社科大互联网法治论坛第35“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的公益保护”成功举行,关注该领域的专家学者、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保护协会和产业界代表参与了会议。

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维教授和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宋红伟检察长致辞,两个研讨环节分别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和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祯元主持。

林维教授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中心系列的活动,希望通过互联网司法前沿论坛汇集司法实务人员、理论研究人员、互联网从业者等各界人士,讨论互联网司法过程的疑难问题,同时通过检学共建等活动来开拓和发展互联网法治事业,并感谢各界专家的到来。宋伟红检察长在致辞中分析了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顺应了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新发展格局构建的理念,指出此领域是检察机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进行“等外”探索的重点领域,此次会议恰逢其时,同时对进一步加深检学共建、进一步提高检察专业化水平、进一步促进检察职能和互联网行业治理的深度融合以及进一步推动互联网法治协同治理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分为三大议题,即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和难点、以公益诉讼的方式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规制以及从公益诉讼的角度来促进平台治理的制度性研究,各位专家、学者围绕相关领域展开了充分讨论,并提出建设性的观点。

在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和难点问题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刘祯元主任就北京市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益诉讼“等”外探索领域四个方面的内在意思和该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需重点解决的问题两方面进行讨论。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陈凤翔副秘书长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指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维权的困境和难度,即互联网的虚拟性、隐蔽性、技术性以及新业态、新经营方式的层出不穷,让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权利难以实现,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存在一定的滞后,导致消费者在互联网领域更加弱势。最后,他分析了互联网领域的公益诉讼特征并提出相关体会和建议。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王祎从一线执法工作的数据和案例出发,总结了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践难题,包括投诉量激增、监管职责不明、举证困难、法规滞后等,并介绍了海淀区局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探索和做法。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法官李文超归纳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和产品责任纠纷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特点,即涉及消费领域广、涉案标的小、涉诉主体突出、热点问题集中等。该类纠纷存在食药标签标识、经营者不规范宣传、格式协议条款、新型电商隐患等方面问题。他指出,互联网公益诉讼是互联网法院的受理案由,目前仍在案件受理少、司法作用发挥受限,概念不清晰、与传统领域存在交叉,审理程序不明确、在线审理规则不完善等实践困境,需要进一步明确“互联网公益”的界定标准,互联网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互联网公益诉讼审理程序。

在对虚假宣传行为的定性与规制方面,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的崔继延通过对一起具体案件的介绍,详细梳理和分析了实践中出现的法律适用、主体责任等问题,并指出通过压实各方主体责任,进行更精细化行业监管,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康辉检察官围绕主办方提供的几个案例,针对网络经营中易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方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已经开展的工作,对于未来工作方向、路径的选择和思考进行了分享。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的副所长、民商经济法学院孙颖教授对于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公益属性和公益诉讼方式对虚假宣传行为的规制进行探讨,指出消费者权益中公益和私益并非对立,而是相互糅合。并对公益诉讼、虚假宣传的概念和现状进行分析,从而指出以公益诉讼规制虚假宣传的效果。


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吕来明教授对三大议题都进行了探讨,分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点问题和救济方向,并指出虚假宣传和广告、虚假宣传和瑕疵的区分以及判断标准,提出有关公益诉讼的诉前检察建议问题,最后指出公益诉讼应当和其他手段结合以提高共治效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李静副教授介绍了司法活动中对虚假宣传行为和因果关系的认定,介绍了实践操作的思路。


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促进平台治理建构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巡视员宋燕妮老师回顾了《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过程,提出建构消费者权益多元共治思路的模式,并提出关于公益诉讼的一些重要法律问题。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芦云从宣传与实际不符、售后久拖不决以及诉讼中的举证问题三个方面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现状,并指出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仍然泛滥不绝,需要从市场监管角度、平台角度以及法律角度进一步加以保护、完善。


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专家吴泽艾对虚假宣传危害度和公益诉讼如何处理的问题、平台角色如何定义、职业索赔、恶意投诉进行了探讨。


字节跳动法律研究中心的丁道勤主任表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点和困惑。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渠成林检察官从检察机关角度对于本次研讨会的三个议题进行总结并分享了理念,提出制度设计的目的,通过着力推动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来处理网络空间问题的思路。




会议最后,刘晓春对会议进行简要总结,并介绍社科大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将围绕包括“互联网公益诉讼”在内的互联网司法前沿问题,持续展开聚焦式系列讨论,为关注互联网法治的各方主体充分交流提供长期的学术平台。会议在各位嘉宾意犹未尽的讨论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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