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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法研”学术研讨会03:潘诗良“论中国禁诉令的签发条件——以礼让为中心”

发布日期:2021-11-08   点击量:

2021年11月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社科法研”学术研讨会在良乡校区南综合楼第一会议室举行。法学院2019级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潘诗良同学就“论中国禁诉令的签发条件——以礼让为中心”作了报告,姜居正同学担任主持人。

报告首先介绍禁诉令的历史与概念争议,并考察中国法院使用的是行为保全还是强制令制度,并辨析禁诉令与行为保全、海事强制令的区别。其次,报告着眼于中国禁诉令实践中的礼让问题,再次,报告以四份禁诉令裁定书为基础探究中国禁诉令裁决中的礼让因素。再次,报告分析禁诉令制度中礼让因素模糊的原因。最后对礼让标准的确定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潘同学认为,中国应抛弃将禁诉令签发范围仅限于国际平行诉讼的观点,该做法不利于应对外国过度的域外管辖,禁诉令应当是法院针对一方当事人签发的,禁止被申请人在国外提起、继续诉讼的限制性命令。其通过中国法院签发的四分裁定书,具体介绍了中国禁诉令裁决中的礼让因素,认为裁决书中对礼让因素的关注与礼让在禁诉令中的重要性不成正比,关注程度不足致使礼让因素具有极大灵活性和较大模糊性,并直接导致了礼让标准不明确及与其他因素之间关系模糊的缺陷。紧接着他从礼让自身概念模糊性以及禁诉令背景下逃避性适用礼让因素两方面具体分析了礼让因素模糊的原因。最后他指出,在禁诉令背景下,礼让因素涉及是否尊重外国法院管辖权,对此应该采取最强利益或最密切联系原则来决定是否尊重外国法院管辖权。

在评议环节,2021级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张璐溪同学和2021级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胡婷莲同学就报告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与困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吴用教授以及法学院张美榕副教授对报告及论文内容作出了精彩点评。吴用老师首先肯定了“社科法研”学术研讨会的意义,认为加强了学生内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接着就报告具体内容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与建议。张美榕老师肯定了潘同学报告选题具有热点问题意识,讨论了最新的四个案例,并且论文脚注规范全面的优点,并就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在自由发言环节,参会同学与潘同学进行了热烈的交流,潘同学也虚心接受了同学和老师们提出的建议。研讨会圆满结束。


撰稿:李京

供图:王新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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