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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维教授出席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网络法治论坛并作主题发言

发布日期:2021-11-28   点击量:

11月19日下午,首届中国网络文明大会网络法治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主办,检察日报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协办。论坛主题为“网络法治文明与个人信息保护”,政府部门代表、互联网企业高管以及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等80余位嘉宾参会。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洪祥,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牛一兵,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出席论坛并致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教授出席本次论坛并发表了题为“数字合规与过失泄露个人信息罪的设置”的演讲。


林维教授通过数据对比指出,目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呈现出犯罪主体多元、犯罪行为多样、犯罪危害严重等特点”,因过失造成的海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往往带来严重后果和巨大影响。

但在林维教授看来,由于《刑法修正案(九)》中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强调“故意”,而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又无法完全覆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个人,目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的设置无法处罚相关主体基于过失造成的海量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行为。林维教授进一步指出,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合规义务设置了较大幅度的惩罚,但与泄露个人信息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巨大影响“仍然无法相比”,而且由于对个人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立法可能无法获得最佳的预防效果。

为此,林维教授建议在我国刑法中规定,存在过失泄露个人信息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数量或者数额达到故意侵犯个人信息行为标准十倍以上这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定过失泄露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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