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新生系列讲座第一讲《公司立法的几个问题》在线顺利举办。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陈甦主讲,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初霞副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莫纪宏教授致辞。来自校内外的师生共同聆听了陈老师的精彩报告。
讲座开始前,张初霞书记对陈甦教授的个人经历和主要成就进行了介绍。她指出,陈老师的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经济法,尤其在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领域颇有建树。
紧接着,莫纪宏院长作了致辞。他指出,陈老师作为法学院首任院长,以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智慧为法学院奠定了基本格局,现在作为法学院特聘教授,他继续为法学院的建设倾注心力。今天,将给我们带来一场知识与智慧的理论盛宴。
随后,陈老师开始作学术报告。他首先对法学院新生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以自身学术经历,说明了个人学术发展离不开所在单位这一平台的机会赋予和资源支持,叮嘱同学们要珍惜进入中国社科大法学院学习研究的机会,争取好成绩,获得好成果。他进而指出,在法律学习和法学研究中,同学们要努力形成扎实而系统的知识体系;在法学研究中,要有广阔的学术视野。特别是对于研究生同学来说,要能够以现实与历史内在联系的方法研究法治问题。法治事业总在发展,不要担心作为后来者找不到新的论文选题,而且在法学研究领域,不要怕论文写作选题重复,一定程度上重复选题是不可避免有时甚至是必要的,但要以新的视角、思路、方法和论据等不断深化论证过程,促进学术通说的形成,并努力使学术通说转化为社会共识,进而上升为制度表达。
其次,他对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及相关学术研究进行了初步剖析。他认为,立法政策如何选择,需要立法者、研究者以更深的理论视野,充分审视社会现状;以历史性目光,进行现实性思考。公司法研究应更多的进行整体性思考,具体规则的研究当然有学术效用,但如果脱离了蕴涵于社会历史进程中的内在规律,就难以产生应有的学术效用。
再次,他详尽地分析了自1993年以来我国公司立法的理念变迁与建构面向。简要指出,经济体制、市场结构、企业制度的建构目标及其互动联系,决定了公司立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理念。自1993年《公司法》始,我国公司立法经历了从寻找普遍性到寻找先进性,再到现在的寻找独特性的发展历程。
最后,他指出,公司法研究要视域开拓、深入社会实践。要为当前的公司法修改提供有见地的分析和有价值的建议,要注意处理好中国特色与普遍规则的关系、公司营利目的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鼓励投资与企业维持的关系、统一规范与类型多样的关系等几对重要关系。
陈老师演讲信息量极其丰富,师生们获益匪浅。大家积极发言提问,陈老师作了详尽的解答。
在讲座最后阶段,张初霞书记对本次讲座进行了精彩的评议。莫纪宏院长进行了精要的总结。莫院长在感谢陈甦教授的同时,勉励同学们要博观而约取:拓展学科视野,厚实知识基础;选定热爱的具体研究方向,精耕细作,以致学有所成。至此,讲座圆满结束。
文稿 | 2020级博士研究生 山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