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鹏飞
2020级法律(非法学)硕士研究生
勤学、实践和敢于放弃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2020级法律硕士3班的苑鹏飞。首先,感谢学院给我这次发言的机会,也感谢我的导师田禾老师、吕艳滨老师和班主任王帅一老师对我的悉心指导。在此,我代表法学院在校生欢迎2022级新生的到来!
今天的发言,我想分享一下我求学生涯中的几点感悟。不一定正确,也不能说我都完全做到了,还请各位老师同学批评指正。
第一是勤学。王阳明讲“故立志者,为学之心也;为学者,立志之事也”。意思是立下志向是学习的动力,学习就是要实现立下的志向。他认为学习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志向。这当然是无可指摘的。但我以为,更难能可贵的是单纯为了获取知识而学习,把学习作为一种兴趣爱好。也即学习不是追求某种目的的过程,学习本身即是我们的收获。要达到这种境界,一方面需要我们放下功利心,不要总想着学什么有用、学什么没用,须知无用之用,方为大用;另一方面,就是可以依着自己的兴趣爱好去学习、阅读。心中有物,才可达到精神的自足。
第二是实践。我们讲一个人阅历丰富,什么是阅历呢?一者为阅,是我们用眼睛看到的、耳朵听到的;二者为历,就是我们亲身经历、亲身实践的。《朱子语类》云:“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也就是说,掌握知识是第一位的,但实践是最重要的。这是从求知的角度来讲的,毛主席讲“理论与实践,实践是主导方面”也是同样的意思。而我想说的实践是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多接触、多体验,从而丰富自己的生命内涵。高尔基在《我的大学》中说:“人应该在实践中积累知识和经验,哪怕碰得头破血流,对这个人的成长会有很大好处。”这句话深得我心。人在年轻时难免会陷入迷茫,许多毕业生在面临就业时茫然无措,实习实践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体验过才知道什么工作是真正适合自己的。我们讲多接触、多体验,也不应当是过于功利性的。我这些年参加过庙堂之高的政府层面的调研,也参加过江湖之远的民众层面的调研;在舞台之上参与过演出,也在舞台之下协助举办过演出;作为党员经历了入党流程,如今又作为党支书为党吸收新鲜血液。如此种种。这些经历都对我以后的工作有帮助吗?恐怕未必。但时间不曾因某次成功多停留几分,地球也不曾因某次失败停止转动,不必追问意义,过程本身便是答案。
第三是敢于放弃。经济学上有一个术语叫机会成本,泛指我们选择做一件事,就放弃了用同样的时间精力去做别的事的机会,在做出选择时被我们放弃掉的机会就是机会成本。因此凡是决策,皆有成本。要做出选择,就意味着要有敢于放弃的勇气。《易经》云:“见善则迁,有过则改。”好的改变意味着跳出舒适圈,也就是放弃舒适圈中安逸的状态,从而破茧成蝶、重获新生。而放弃什么、选择什么需要我们的阅历作为支撑,随心而动的前提是明其心,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这唯有多学多看多实践才能做到。
老师们、同学们,终点的风光或许美丽,但途中的景色同样旖旎。希望各位新同学牢记社科大校训“笃学、慎思、明辨、尚行”,以法学所所训“正直精邃”为信条,在社科大法学院不虚此行、满载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