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动态
(一)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成功举行
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成功召开。本次年会主题为“八二宪法四十年:成就、经验与展望”,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盈科律师事务所承办,来自全国各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实务部门的宪法学研究者、工作者和青年学生近300人参会。会议期间,召开了宪法学研究会理事会会议和研究会党支部会议。
(二)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宪法意识
二、学术活动
(一)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简报
2022年11月26日至27日,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盈科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以线上形式召开。本次年会主题是“八二宪法四十年:成就、经验与展望”。来自全国各高校、研究机构以及实务部门的宪法研究者和工作者、青年学生近300人在线与会。大会开幕式和闭幕式分别安排了大会发言,同时组织了七场单元主题讨论。
(二)【会议综述】刑法典再完善的中国道路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刑法学重点学科暨创新工程论坛于2022年9月17-18日以线上方式成功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全国四十余所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近百人出席会议。本次论坛以“法典化背景下的刑法典再出发”为主题,与会人员围绕刑法典再完善的理念与技术、刑事合规制度、网络与金融犯罪、信息与数据犯罪、犯罪的法律后果以及其他刑法前沿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三)研创计划|数据治理的全球趋势与中国方案学术报告会顺利举办
2022年11月26日,由法学院主办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学术报告会“数据治理的全球趋势与中国方案”顺利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0级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刘佳琨作了专题报告,并邀请了法学院支振锋教授、梁亚伦同学、王聚兴同学、祁俊杰同学以及辽宁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沅恒进行点评。本次研讨会由法学院2021级法学理论硕士研究生范夏欣主持。
(四)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为北京市检察系统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主题培训授课
11月18日,北京市检察系统未成年人案件检察业务培训班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受邀进行题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制度和实践”的培训授课,课程以线上形式进行,北京地区负责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的一百多名检察官参加课程。刘晓春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现状与领域、立法框架和司法实践三方面,介绍了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议题中的难题与发展趋势,并在引入网络综合治理机制的基础上对未成年人网络检察进行展望,提出检察大数据与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结合以及探索多元治理路径等发展方向。
(五)研创计划丨“被害人同意之错误理论研究”研创计划学术研讨会顺利举行
2022年11月2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被害人同意之错误理论研究”研创计划学术研讨会通过腾讯会议顺利举行。法学院2020级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李宇田以“被害人错误同意的法律效果”为题进行了报告;法学院何庆仁教授、秦一禾副教授、姜文秀副教授、王郁茗同学、吴微同学、龚宇分别进行了点评;本次研讨会由法学院2021级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杨冰洁主持。
(六)第十期社科法研学术沙龙顺利举办|王燕芳:刑事诉讼管辖异议权的理据、类型与审查
2022年11月25日下午,由社科法研主办的第十期学术沙龙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年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学术报告会(项目编号:2022-ky-35)通过线上会议方式顺利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0级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王燕芳作了题为“刑事诉讼管辖异议权的理据、类型与审查”的学术报告。本次报告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李广钊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理论博士生周一博、诉讼法学博士生史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生苗振华、诉讼法学硕士生徐超轶、诉讼法学硕士生林玉东分别进行评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程捷副教授进行总结性点评。
(七)直播预告|社科大-深国仲合作课程《海商法(理论与实务)》第七讲
三、学生活动
(一)我校代表队荣获第十六届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三等奖
11月27日,第十六届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落下帷幕。经过为期两天的激烈角逐,我校代表队最终荣获本次赛事三等奖。
本届赛事由红十字国际委员会(icrc)、中国国际人道法国家委员会(nihlc)与兰州大学联合主办,共有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吉林大学等60所高校代表队参赛。
我校代表队由法学院师生组成,秦一禾老师担任指导教师,王晶担任队长,邵一然、钟亚臻担任庭辩人,任瑶丽、付佳欣、杨睿昕、夏萌晨担任研究员。我校2021年红十字国际人道法模拟法庭比赛代表队成员姜居正、张笛,2023年jessup赛队队长许新冉,外校同学陈靓、苏汉廷、梁诗琪、王硕、刘书茗、张灯在备赛过程中提供了大量帮助。
四、学术成果
(一)学术 | 姚佳: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实现困境及其保护救济
文章摘要:个人信息主体权利在隐私法演进中逐渐形成,旨在保障个人对于自身个人信息的知情,以对抗由于不当收集、不当使用、信息瑕疵或错误以及影响信息自主决定等等而导致的不利评价或侵害。同时,基于隐私的知情也存在一定限度。《个人信息保护法》专章规定“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形成了以决定权为理念贯穿,知情权为核心基础,查阅权、复制权、异议权、更正权、删除权和可携带权为散射交叉权能的权利体系。个保法实施一年以来,在实践中,信息主体的权利实现遭遇诸多困境,包括个人信息的范围界定、查阅权的行使、删除权的实现、可携带权的实现、个人启动诉讼程序的前提与限制以及救济方式等。为使个人信息主体实现自身的权利,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履行相应行为义务,充分保障信息主体的权利实现,行政与司法等程序应对个人信息主体提供相应的保护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