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宏教授
2023年4月1日下午,应法学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赵宏教授以“权力的边界与法治的细节”为题为我校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柳建龙教授、伏创宇副教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博、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数十人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讲座开始前,柳建龙教授对赵宏教授进行介绍,并对其莅临我校表示欢迎和感谢。
柳建龙教授
赵宏教授以 “间接性强制接种疫苗”现象和2019年“单身女性冻卵被拒案”引入,指明公法关注的核心命题为“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同时,她以1532年马基亚维利的《君主论》、1651年霍布斯的《利维坦》以及1830年德拉克洛瓦的《自由引导人民》等作品,阐释了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发展历程。对此,赵宏教授引用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名言,“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而那里有一撞就碎的蛋,我将永远站在蛋这一边”,通过“高墙”与“蛋”的对比,指出相对于国家权力,公法在维护个人权益方面的重要意义。
赵宏教授强调,法治中国不在宏大的叙事,而在细节的雕琢,因此我们必须要关注公共生活中的细节。对此,她通过对数个典型案件的分析,引导我们如何从细节中思考如何处理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
讲座现场
首先,赵宏教授探讨了“天一案”中的艺术自由问题。她指出,艺术自由所强调的是不能以大众的情感、认知和伦理标准对作品的艺术性予以评断,即便是色情作品同样也属于艺术自由的保障领域。在艺术自由和青少年保护相冲突时,需要通过实践调和加以权衡,而非通过简单的“一刀切”模式进行治理。
其次,赵宏教授阐述了“北斗掉线案”中的电子化行政问题。她提出,电子化行政调查会引发裁量懈怠、核实义务免除、程序权利缩减等一系列问题,技术异化为权力,使得本应造福于公共行政、服务于个人的技术系统,成为绑缚、约束甚至是压榨个人的工具。
再次,赵宏教授分析了“上海市修剪香樟树被罚案”中的违法性认识问题。她提出,如果行为人在作出行为时并未认识到该行为违法,是否应当对其进行处罚。同时,她认为“法律惩罚的正当性也应当源于公众朴素的道德期待。据此,如果某项行为在一般公众看来并无严重的道德可责性,就不应该轻易启动惩罚机制。”
复次,赵宏教授通过“李某迪嫖娼案”分析了劣迹艺人封杀中的权利保护问题。对此,她指出,设定行业禁入的正当性与过罚相当原则有待补充;其次,国家惩戒是否会对违法者重新回归社会造成严重障碍值得思考。此类行业限制往往与国家治理中希望违法者改过自新的理念相冲突。
随后,赵宏教授探讨了寻衅滋事案中权力扩张问题。她指出,在实践中,寻衅滋事的认定往往被扩张适用,其一方面违反了法律的明确性的要求,进而架空了罪行法定和处罚法定;另一方面实质性干预了对包括言论自由在内的公民基本权利;同时,也突破了基本权利的法律保留原则。
她认为,我们在法律学习过程中应当加强法教义学的日常训练,即首先将自己设定为法律的适用者,默认现行法有效,在此基础上对如何解释与理解法律进行思考,并通过域外制度和学理进行说理,以达到借由法律解释来体系化理解、续造和发展法律的目的。
最后,赵宏教授通过对以上案例的总结,再次强调公法学的核心命题。同时,以“当我们失望的时候,放纵与放弃也许是最容易的选择,但坚持和坚守可能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作为结束语,送予各位同学共勉。
伏创宇副教授
在点评环节,伏创宇副教授表达了对赵宏教授学问、讲课水平、家国情怀等的钦佩。在提问环节,赵宏教授与同学们就讲座中提到的案件和守住法治的底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互动。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