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低复试分数线
凡报考我院法学博士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外国语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分别不低于70分,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二、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须于2021年6月9日前提供如下材料的扫描件或拍照电子版,发送至faxuexi@cass.org.cn邮箱进行审查核验,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考生姓名:
1、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准考证;
2、往届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在读证明;
以上材料均应保证真实性,为必须提交材料。
三、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1、复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6月15日
2、复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
3、复试比例:1:1.36,采取差额复试
4、定向就业博士生复试录取安排:根据2021年我校博士招生章程明确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人数不超过招生总名额的15%的要求,我院拟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生4名(差额复试)。
四、复试考核
①专业知识;②外语综合能力测试;③综合知识
考生请将以下纸质材料于2021年6月10日前邮寄至复试地址:
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
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若无可不提交);
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4、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与法学有关的)。
以上提交材料将作为考查的重要参考材料。
五、复试形式
本次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
因疫情滞留境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按防疫规定无法参加线下复试的考生,须于6月9日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发送至邮箱faxuexi@cass.org.cn,经批准后可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不得参加线下复试。(注意:若为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按防疫规定无法参加线下复试的考生通过双机位模式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考生需要自行准备2台终端设备,一般为1台电脑、1部手机,且均有音视频输入设备)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审查注意事项:1.政审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应与考生报名库中所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2.政审表中所盖的印章应与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一致。3.如果单位有变动,考生应出具相关说明,同时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
七、体检
复试阶段不组织体检。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体检中完成,体检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学资格。
八、疫情防控
在学校防控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复试工作期间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1、根据北京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复试考生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建议6月10日检测),已完成疫苗接种(最后一针接种)满2周以上者(即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服务预约查询中查询疫苗接种结果为“疫苗接种完成”满2周以上),可免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各位考生于6月12日前务必将核酸检测报告或“疫苗接种完成”截图情况发送至邮箱:。因疫情滞留境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按防疫规定无法参加线下复试的考生,经批准后可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不得参加线下复试。
2、考生和所有复试人员进入复试考核场所时,须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c方可进入。
3、复试考核当天考生候场时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 1 米间隔距离,不得随意走动。进入复试考核场所前,须进行手部消毒。复试考核结束后须尽快有序离开,避免拥挤。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按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对法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法学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凯发下载进入官网 https://law.ucass.edu.cn/”进行公开。
十、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方式
1、咨询电话:010—64054224
2、电子邮箱:faxuexi@cass.org.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邮编:100720
十一、监督电话
1、法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监督电话:010-64052665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1年博士招生监督电话:010-81360224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部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