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名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和名额进行接收工作,我院2024年拟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12人,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5人。
202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拟接收学术学位推免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直博生申请者还须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学业成绩名列本专业或年段前茅,一般应在前15%以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525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者向我院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者请将扫描或拍照电子版申请材料按顺序汇总为一个pdf文档,以“2024-姓名-学硕推免报考专业”或“2024-姓名-直博生”命名,于2023年9月24日14:00之前发送至邮箱faxuexi@cass.org.cn。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和排名证明(须加盖推荐高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
4、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6、个人简历等自我评价材料;
7、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政审意见(见附件3);
8、申请直博生还须提供两位报考专业所在一级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信(见附件4)。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9月26日教育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办理注册、网上支付等手续,9月29日待“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完成报名、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推免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复试考生。复试名单将于9月24日后在中国法学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形式、时间、地点
复试采用线下方式进行。
时间:
9月27日 上午 8:30-9:20 笔试
9月27日 上午 10:00开始面试
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十五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考试当日具体安排待复试名单确认后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中国法学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方网站及报名时预留邮箱。以上信息如有调整,以最终通知为准。
五、复试考核办法
1、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合格线为180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外语听力和口试、综合素质面试等)。
2、复试对推免生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以及思想品德等诸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结构及背景等。
六、接收原则及要求
在申请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根据专业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推免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审定并进行公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能全程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者;
2、未经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申请者;
3、入学前(以我校当年公布的入学时间为准)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者、受过处分尚未解除者、有考试作弊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申请者;
4、未按接收录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录取确认的;
5、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申请者。如已录取,亦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由我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其他不符合招生录取政策的情形。
七、凯发登录入口的联系方式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网址:
联系电话:010-81360224
2、法学院研究生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网址:中国法学网http://iolaw.cssn.cn/、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凯发下载进入官网https://law.ucass.edu.cn/
联系电话:010-64054224 联系人:赵老师
电子邮箱:faxuexi@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部
2023年9月19日
1.英语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gre 成绩310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2)toefl(ibt)成绩100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ibt)成绩100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3)雅思(a类)成绩6.5分(含)以上(201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25分(含)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5)英语专业八级合格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6)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
2.俄语应达到以下条件:
(1)专业俄语八级合格证书;
(2)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
3.日语应达到以下条件:
(1)专业日语八级合格证书;
(2)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一级及以上。
4.德语应达到以下条件:
(1)专业德语八级合格证书;
(2)德福证书[16分(含)以上];
(3)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证书2级(dsh)。
5.法语应达到以下条件:
(1)专业法语八级合格证书;
(2)法文水平考试证书b2级(tcf)。
6.阿拉伯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波斯语等其他语种:学生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成绩需达到相当于我国英语水平考试中的六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