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米夏埃尔·帕夫利克教授推出了他在犯罪论领域的巨著《公民的不法:一般犯罪论纲要》,从任何角度而言,这都堪称是一部真正的magnus opus(代表作)。正如帕夫利克教授所言,这本书“属于那些真正想在刑法科学上作出贡献的人”,那些忙于“迅速成名并被惊为卓越大师”者,断然担不起这项重建犯罪论大厦的志业。的确,我们身处这样一个时代,在此间,真正的科学活动与单纯的法律技术堆陈已然无所区分,似乎雄心勃勃的体系概念在刑法领域已然逝去。然而,如果一般犯罪论仍然认为自己要超越一国实定法之内容,不满足于实定法之细节,仍然致力于处理具有世界意义的问题,希冀探明事情的概念本身,仍然抱有通过体系思考点燃并展开人类知识的冲动,从而超越高度专业的精密机械学,那么,刑法,作为自由之最根本表达的刑法,就必定要尝试着重回科学,因为,刑法科学从来不是随意堆杂起来的概念和原则,它呈现为依事情之必然性和真理性而展开的进程,易言之,它必定是一个体系。
有鉴于《公民的不法》在刑法与法哲学领域的重要意义,我们决定于11月6日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召开一次小型workshop,对本书进行一次集中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