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文勇,男,天津静海人。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200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在德国马普学会外国与国际社会法研究所(现社会法与社会政策研究所)进修;2002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管理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发表论文和学术文章90余篇,独著、参著专著7部;主持和参与国家级、部级及其他研究项目20余项;接受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卫健委、原国家药监局等部门的政策和立法咨询10余次,向全国人大和中央有关部委提交涉及卫生、民政、社保等方面的立法意见书40余次。曾获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法学会、中国卫生法学会、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等中央部委和全国性一级专业学会颁发的各类奖项12项。
研究领域:卫生法学(卫生法学基础理论、卫生福利法、卫生基本法)、社会法学(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医疗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社会保护法、社会补偿法、社会促进法)。
社会兼职:兼任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卫生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西城区专家联谊会理事,北京市西城区社科联委员。
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
《医疗费用控制法律与政策》(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年9月版,46万字,独著)
《社会法与卫生法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年9月版,30万字,独著)
论文:
1、《国民健康治理顶层设计及健康基本法的战略定位》,载《河北法学》2018年第11期。
2、《我国社会建设时代的社会法及其体系论纲》,《河北法学》2016年第10期。
3、《卫生人力资源失当配置的福利危机及其法制因应》,《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1期。
4、《论我国医保服务管理参与权的二元社会化配置——以制度效能为视角的分析》,载《河北法学》2017年第10期。
5、《论基础性卫生立法的定位:价值、体系及原则》,载《河北法学》2015年第2期。(《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5年第2期转载。)
其他文章:
1、《应坚持并完善政府疫情信息发布制度》,载《小康》2020年第3期上。
2、《以科学的态度和法治的手段回击“中国道歉论”》,载《小康》2020年第3期下。
3、《实现国民健康治理方式法治化》,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2月18日第004版。
4、《新时代国民健康的立法保障》,载《新时代法治发展的新面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10月版。
5、《以人民为中心是法治民政的灵魂》,载《中国社会报》2017年11月27日第2版。
获奖:
1、2016年,论文《分级诊疗合作与我国复合转诊法制构建》获中国卫生法学会年会论文评比一等奖(唯一)。
2、2015年,论文《论我国卫生基本法的立法理念:层次、视角和本位》获中国卫生法学会优秀论文评比一等奖(唯一)。
3、2015年,专著《医疗费用控制法律与政策》获第三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
4、2013年,论文《论基础性卫生立法的定位:价值、体系及原则》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卫生法制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征文”一等奖。
5、2013年,论文《我国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之参与权的二元社会化配置》获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6、2012年,论文《社会建设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法律体系构建论纲》获中国社会法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7、2011年,论文《论我国卫生人力资源配置的法律调控》获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8、2011年,论文《我国医疗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构建的问题与方案》获原卫生部“全国卫生法制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征文”二等奖。